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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
龙陵县“三项措施”加强文物和非遗保护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11: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2022年以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文物安全、传承人管理等各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落实。2022年以来县文旅局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文保单位、文物点安全巡查,年内无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有序推进文物保护修缮。认真研究《关于进一步激活文化资源助力保山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力争在文物保护上再上新台阶。2022年以来县文旅局有序推进文物的保护修缮,松山战役旧址之日军司令部旧址、日军军政班本部旧址、日伪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和消防安防工程、董家沟慰安所旧址消防安防工程完成验收,松山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和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有序推进。全县目前有文保单位15处31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8项、市级6处16项、县级7处7项。

积极申报非遗项目和传承人。2022年龙陵县傈僳族萨片麻姑制作技艺、傈僳族麻纺织技艺、象达面塑3个项目正式入选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全县目前共有非遗项目66个,传承人81人。其中省级非遗项目8个、省级传承人6人;市级非遗项目32个、市级传承人41人;县级非遗项目26个,县级传承人34人。这些项目涉及濒危民族语言文字、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体育、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传统工艺、民间传统习俗、区域性文化、民族民间传承人等多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