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林草事业和依法保护林草资源的意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三步”普法,进一步加强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有效保护草原资源。
第一步,组织集中学习。利用会议、集中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与草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共组织10余次集中学习,提高了乡村干部对草原的保护和利用认识水平。
第二步,组织集中宣传。利用集市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县级宣传1次,乡级22次。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集中讲解等形式,共悬挂横幅70余条,发放宣传册12000份,宣传单5340余份,发放环保袋2000个,解答法律咨询41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广播宣传1200余次,发布信息50余条。
第三步,组织执法巡查。加强草原监管,活动期间,强化林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涉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得到及时移送和查处。联合公安、检察院、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将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图斑案件,1至6月,共查处违法图斑案件26件。“双向”移送的案件线索6件,目前,有5件已经得到有效处理,1件正在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