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派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案件查办罚没的127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春兰)移交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将127从野生兰花移植到龙陵县石斛种质资源中心,用于兰科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目前,龙陵县共有野生动物705种,已知维管束植物2622种,被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15种,受国际公约保护的植物173种。下一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广泛开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例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将协同推进全链条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林区稳定及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