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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草原
龙陵县开展“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巡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09:06 浏览:[] 作者:曾晓义 来源: 打印

为确保“五一”期间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龙陵县林草局、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联合开展“五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巡查。巡查组主要到怒江干热河谷、勐糯镇、龙新乡、象达镇等重点林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巡查,巡查主要是对“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引导、防火检查卡点设置及值守、护林员巡护、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林场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

巡查组指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落细5条措施:

一是严管野外火源,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入山人员管理,确保进山人员在完成“防火码”扫码登记、安全检查、收缴火种和香烛纸冥等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准许入山。

二是严守重点区域和时段。要紧盯高黎贡山周边、腊勐松山、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城镇面山、宗教庙宇等重点区域和各类重大节庆活动、传统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是严防重点人群。要紧盯进山旅游、野外宿营、户外运动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切实落实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及养蜂人、放牧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监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入户宣传,一对一、面对面开展防火宣传,严防重点人群用火、失火。

四是严查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常态化组织开展林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是严处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严厉打击人为纵火、故意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火,从严管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