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龙陵县人民法院、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龙陵县公安局、龙陵县司法局以及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林草局副局长石正旭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县林草局针对全县“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阐述,结合案情汇报了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随后参会人员对林草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破解林草执法中的难点和问题,理顺工作机制和流程,促进林草生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实质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开展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实现全县林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对维护龙陵县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联席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保持查处涉林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保护绿水青山,共同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模式,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具体办案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形成依法能动履职、信息共享的工作合力,推进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良性、畅通打开新局面。二是要积极开展专项联合行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林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林草种子、古树名木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