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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草原
龙陵县: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当好野生动植物的“守护神”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0:10 浏览:[] 作者:郭双仙 刘世璋 来源: 打印

2021年是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国的宣传主题是“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县林业和草原局极力贯彻落实市10月13日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肩挑重任、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划定红线,打击源头、阻断交易、严惩犯罪,形成防疫和保护“上下一条线、全局一盘棋”,当好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守护神”。

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守护动植物的“家园”。县林草局一是以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进行自然保护地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划定并严格保护其栖息地,贯通生态廊道;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执行分类管理、人工繁育等标准规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三是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评估体系,设立保护站点,加强巡逻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培养健康和法治意识,拒绝舌尖上的“野味”。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仅要入法入规,更要入脑入心;不仅要建章立制,更要移风易俗。一是进行健康宣传。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观念,优化生活方式,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守护“舌尖上的文明”;二是进行普法宣传。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会增加感染疫病风险,食用保护级野生动物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并积极配合执法活动。

凝聚基层和民间力量,成为动植物的“朋友”。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关键要斩断非法“捕、运、售、购、食”的利益链。一是进行集中整治。基层是野生动物发生交易的源头,交易场所固定,规模较小,能快速掌握非法买卖人员线索,集中整治能够事半功倍;二是发挥民间组织对保护野生动植物“领头羊”作用。专家学者、摄影爱好者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他们用影像记录着野生动物的美丽瞬间,感染带动周围人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植物。

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发放宣传单2.9万份,组织知识宣传培训24场次;救助野生动物活体20只;核实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00起,赔付资金30余万元;全面实施野外巡护监测,累计出动600余人次,开展野外巡查管控100余次,监测面积641.6万亩,设置49个监测点,架设监测基站1套、远程监控16套,切实“守护好”野生动植物。

据悉,目前全县共有野生动物534种,被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02种,野生植物2613种,云南特有物种208种。其中圆鼻巨蜥、高黎贡球兰、冠斑犀鸟、斑鱼狗等动植物频频“现身”,描绘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为动物“退让”,也是为人类谋福;为生态投资,更是为发展增绿。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我们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