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从龙陵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清明节期间该县森林火灾实现“零”发生。
面对猴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该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关于“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统一行动实施方案》,推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焚烧香烛纸冥制度,森林公安、森林武警、林政稽查等部门一律取消请销假,按照“分区分片区”要求开展武装巡护。县乡结合山情、林情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督查方案》,启动设卡执勤点、巡山执勤宣传等方式,对进出山人员进行100%实名登记,宣传以熟食、鲜花等方式祭祖。同时督查组按照“挂乡联村”的方式,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的防火督查力度。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实现了“零”发生。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县共设立防火检查卡(点)112个、400多人参与执勤检查;新建立固定集中焚烧点112个;派出督促检查组159支500多人,增派巡护人员960多名;出动各种巡逻和宣传车辆5200多辆次(含摩托车),发放《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相关防火宣传资料4.5万多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7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