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山林权属的法律凭证,它在法律上具有继承、担保、抵押、流转、入股等权利。我县林改以来共发放8.69万本林权证,由于主体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员缺乏、勘查设备落后、农户参与现场勘界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导致部分林权登记有错、漏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错证”给林农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影响,为了提高林权证的准确性,确保所发林权证为“铁证”,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正视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林农能提交原登记错误依据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属登记错误的,收回“错证”,依据调查结果重新核发“新证”。
截至目前,全县共纠错发证177本,涉及宗地26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