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政策,积极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通过生态护林员就业补助增加贫困群众家庭收入方式,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合适的生态护林员,使部分建档立卡户的收入来源更加稳定。
截至目前,龙陵县共选聘生态护林员674名,分布于10个乡(镇)。分别为:龙山镇94人、镇安镇65人、龙新乡82人、龙江乡46人、腊勐镇32人、碧寨乡76人、象达镇107人、平达乡84人、勐糯镇27人、木城乡61人,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助力674户建档立卡户2891人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