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2013年开展互助资金扶贫互助社登记注册工作至今已顺利登记注册19个互助社,2016年3月30日接到县民政局《龙陵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年度检查的通知》(龙民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19个互助资金扶贫互助社必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检工作。
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社会组织应承担的法律义务。龙陵县扶贫办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年检工作,截至2016年5月30日,按要求顺利完成年检工作。
通过年度检查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活动和内部建设管理情况,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互助资金扶贫互助社年检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互助社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