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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县乡村振兴局“四步走”抓实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 09:3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成效,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脱贫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龙陵县乡村振兴局以作风革命为契机,通过“理顺四个清单、建好三类台账、压实两个责任、实现一个目标”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县5574个扶贫项目资产的清产核资、公示公告、确权移交、登记造册、建章立制后续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

摸清底数,理顺四个清单。坚持县级统筹、乡镇梳理、部门核实的原则,统计形成龙陵县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项目清单,根据形成的项目资金清单,分单位部门再次核实、确认资产项目,并将形成的项目资产清单细化到县、乡、村、户,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乡镇、部门协作,村级配合,全面形成龙陵县扶贫项目资金清单、资产清单、管理清单、问题清单,为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龙陵县2013年至2020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金规模为50.11亿元,形成资产2741个,已经确权移交2612个项目,资金规模48.95亿元。

统筹推进,建好三类台账。根据项目实施目标、效益方向、覆盖人群等,将全县5574个项目资产细化分类为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项目资产,分类分步推进三类项目的清产、核资、确权工作,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153个,资金规模1.36亿元;公益性固定资产3275个,资金规模37.33亿元;到户类资产2146个,资金规模9.56亿元。项目分类更加规范,权责更加清晰。

细化措施,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压实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龙陵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分类型、分批次督促、指导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推进中责任压实到位、政策理解到位、工作推进有力。全面压实乡、村两级级属地责任。统筹全县25部门单位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坚持项目属地原则,在项目确权后乡、村两级同时进行公示、公告,期满后进行资产移交,并制定管理、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级管护主体责任。

强化管理,实现一个目标。通过明确管护主体责任,为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脱贫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龙陵县实施经营性项目资产153个,资产规模1.36亿元,每年持续为村集体经济增收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