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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县农业农村局:“利剑”出鞘 护航农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 16:41 浏览:[] 作者:朱丽江 来源: 打印

近年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利剑”,重拳出击农业行业领域执法监管,打好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组合拳”,为农业农村健康发展培育良好的“法治土壤”。

深化普法宣传,争做知法守法“明白人”。 一是充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黄金期”和专题学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利用农业科技培训下乡服务,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开展技术指导时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农药、兽药、种子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打假、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用药知识讲座、培训,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挂图和明白纸,印刷粘贴《禁用农药公告》《禁用兽药公告》《农药安全使用挂图》到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所有农药、兽药经营户,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提高农户兽药使用安全意识。三是“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违法必究,引导农户算好违法成本经济账。

硬化执法措施,构筑农业发展“防护墙”。一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动物检疫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案件。二是加大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力度。会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龙新乡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渔政执法检查,加大巡查、检查和惩处力度,严格执法办案。重拳出击农业农村领域和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执法监管成果,严厉打击农业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共查处办理农资、渔政、动物防疫领域违法案件35件,罚没款40余万元。

强化渔政“亮剑”,织牢渔业资源“保护网”。一是充分利用微信、电视、广播、培训会、户主会、乡镇街天设立宣传台等多种形,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共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及渔业资源保护宣传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50份,在全县怒江、瑞丽江“两江”流域醒目区域增加制作安装警示牌12块、摄像头12个,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及渔业资源保护重要性的任务,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以渔政“亮剑”执法行动为契机,加强对怒江、瑞丽江的巡江检查,加大渔政执法监督力度,在瑞丽江流域龙陵段、怒江流域龙陵段及其支流等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地段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4次,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依法收缴非法捕捞捞网具32件。对现场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现场宣传教育,通过宣读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案释法形成震慑,达到宣传引导、防微杜渐目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助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