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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县农业农村局:“以案释法” 让禁渔宣传“深入人心”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5日 16:47 浏览:[] 作者:蔺玮 来源: 打印

为全面落实江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中国渔政亮剑”行动,近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走进龙山镇芒麦村。

会上,工作人员向村民小组长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单》,将禁渔政策及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入浅出地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宣读杨某某和赧某某2人“禁渔期内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一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案释法,形成震慑,为在场的参会人员敲响了警钟,防微杜渐。

会后,通过在村委会、河段、库区等人流密集地粘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切实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力争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下一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将开展常态化宣传和巡查,对发现违反规定擅自捕鱼者严令禁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有效杜绝违法捕鱼行为。

据悉,本次宣传培训会共地张贴《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渔业资源管理通告》10份,发放禁渔期宣传资料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