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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龙陵: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行为 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16:04 浏览:[] 作者:黄凤芹 胡佳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近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龙新乡人民政府开展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茄子山水库库区渔政执法检查,查获禁渔期电鱼案1起,当场查获电鱼设备2台套,电捕渔获物3.48公斤。涉案人员范某某、刘某某、饶某某,查获电鱼设备2台套,电捕渔获物3.48公斤。在茄子山水库库区收缴三层刺网15张(每张长100米,高20米,内网目直径10厘米),收缴地笼(“绝户网”)121个,所缴获的三层刺网和地笼进行了现场焚烧销毁,作业人员3人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渔获物全部现场放生。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在各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多次开展对瑞丽江流域龙陵段、怒江流域龙陵段、茄子山水库等水域非法电鱼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两江流域、库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确保区域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有效保护渔业资源。截至目前,共开展渔政执法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45余人次,查缴捕捞案件2件,查获电鱼案1件,收缴网具200余张,处罚金额9000余元。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非法电鱼捕鱼行为锐减,再塑了“日暮紫鳞跃,圆波处处生”的美景,打造了独具龙陵特色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