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两江流域龙陵段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两江流域鱼类自然繁衍生息。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在瑞丽江流域龙陵段对“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地笼和“三层刺网”等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行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杨某、赧某进行电鱼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捕捞的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勘验),向其出示执法证件,经当事人确认后,告知当事人依法接受并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确认检查笔录等权利和义务。执法人员现场没收禁用渔具。此次行动共缴获电瓶一个、电鱼设备2台、竹筏一张、电鱼抄网1个、渔获物共计33.95公斤、铝制装鱼箱1个、塑料桶1只。此案因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龙陵县禁渔期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范围包括两江流域,即瑞丽江流域龙陵段和怒江流域龙陵段。禁渔期内禁止捕杀、伤害、经营重点保护的水产物种,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捕捞,严禁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场所。
下一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现“两江”流域龙陵段在禁渔期执法“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