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农业农村
龙陵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1日 17:06 浏览:[] 作者:黄凤芹 来源: 龙陵新闻 打印

近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两江流域龙陵段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两江流域禁鱼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两江流域鱼类自然繁衍生息。

在瑞丽江流域龙陵段腊寨水电站库区水域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当事人段某、张某在库区小坝坪水域使用三层刺网进行捕捞活动。其捕捞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捕捞的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勘验)。向其出示执法证件,经当事人确认后,告知当事人依法接受并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确认检查笔录等权利和义务。此次行动共缴获三层刺网5张、鱼获物共计12.26公斤。执法人员向段某、张某宣传了相关“非法捕捞”政策,并现场没收禁用渔具,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龙陵禁渔期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范围包括两江流域,即瑞丽江流域龙陵段和怒江流域龙陵段。禁渔期内禁止捕杀、伤害、经营重点保护的水产物种,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捕捞,严禁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交易场所。

下一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民参与的意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现“两江”流域龙陵段在禁渔期执法“不留死角”,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