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龙陵县根据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制定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农兽药残留、“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和整治行动方案,派出6批专项监督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农资市场、种养殖企业、养殖场(户)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
一、以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农资市场规范经营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
2021年以来,龙陵县派出以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农药经营及农药安全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兽药和饲料及“瘦肉精”、畜禽屠宰、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等专项监督检查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组,全面对辖区内农资市场、使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县乡共出动监督检查和执法人员3080人次,检查农药、兽药、种子、化肥、饲料经营主体418余户次。对辖区内10个乡镇牛、羊养殖企业、养殖场养殖大户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均未发现使用“瘦肉精”情况。
二、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和定量分析监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2021年上半年共完成蔬菜快速检测2088个,完成全年“2021年1份/百人快速检测”任务的69.6%。合格2088,合格率100%;其中蔬菜1484个,合格1484个,合格率100%;水果604个,合格604个,合格率100%。年共完成“2021年1.2份/千人定量检测”定量分析117个样品,完成任务的33%。其中蔬菜样品107个、水果样品10个。依据相关标准,对所抽样品进行了10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样品1个,合格率99.15%。均未检出国家规定禁用农兽药残留。
国家和省级每季度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查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15批次,龙陵县未被通报不合格样品。
三、严厉查处农业违法案件,以案释法宣传和维护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处无证经营农药案件1件,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4件,查处抽检不合格饲料案件1件,查处未经检疫运输动物案件10件,罚没款11.88万元。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签订《农兽药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农兽药使用安全生产承诺书》等责任书350份。对违法经营主体处罚情况录入“保山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曝光违法行为。以案释法加强对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宣传,有力震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