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农业系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

会议提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铸牢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践。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机关各股室、各农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对标对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加强党对基层民族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深入实施“党组领导、各中心协同配合”的民族工作体系,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内各类民族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部署,推动民族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产业引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和带动全局各级党员群众深入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等学习活动平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誓词、宗教政策法规等宣讲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各乡镇产业发展、民族特色等亮点创建具有带动性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是坚持为民理念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在“群众心中搞建设”,满怀深情做好各民族群众的服务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切实做好农业农村服务工作,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团结活动,将民族工作延伸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小康建设等具体工作中,经常性开展民族干部职工走访联系,在“拉家常”中宣传政策、掌握民情,为全局民族团结筑牢基础。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档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亮点和成效;加强创建工作档案管理,做好迎检准备。

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