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和安全,切实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龙陵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及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发生,龙陵县水务局组织开展2024年水利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各乡镇水利行业管理单位、各工程建设管理局、各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小水电站、砂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既定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属地监管履职情况、防汛责任落实情况,对各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隐患点、水库、小水电站、砂场、防溺水、消防、交通、食品等风险隐患及防汛工作情况等逐项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完成。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目前监督检查正在进行中。
通过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把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再次压实,使安全隐患查工作更加无死角,让风险隐患无处遁形。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重在落实,重在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只有这样,才能把隐患消灭于无形,切断事故链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