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一线”工作法机制,结合全县河湖生态,县水务局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体系,实现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坚持高位推动,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县级河长率先垂范,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充分运用好“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帮助乡村破解难题。共协调解决雪山河、大硝河、绕廊河、公养河的河道治理问题4个,协调项目资金2860万元。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漏盲区。通过排查发现“四乱”问题4起,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立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并确保整治成果符合要求,经得起检验。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巡河管理。充分利用好“河掌云APP”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河长制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河(湖)长“河掌云APP”安装使用率达100%,各级河长充分利用“河掌云APP”开展巡河护河,2022年县级河长开展实际有效巡河57次,乡镇级河长开展实际有效巡河1169次,村级河长开展实际有效巡河3009次,巡河率均达50%。加强问题整改。及时整改落实省市政协督察交办、省水利厅反馈疑似“四乱”问题,环保督察和巡查反馈的涉河湖问题。截至目前,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坚持强化执法力度,确保采砂规范化管理。对重点河道巡河100余公里,下发限期改正通知1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共立案查处1件,目前已处理完毕,采砂设备已全部拆除。联合龙陵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对香柏河违法采砂进行专项整治,本着不留一个死角的原则,对整个香柏河流域进行详细排查整治,通过排查,共发现疑似违法采砂点合计5处,其中2处已由龙陵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立案查处;3处属于早年间报废砂厂,纳入监管范围。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持续抓好我县河长制各项工作,聚焦安全度汛工作重点环节,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对违法采砂案件的处理,加强部门联动,以持续高压的态势保护河湖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