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木城乡水利工作站向龙陵县水政监察大队反映,在该乡中涨河有村民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经几次劝告,违法当事人未停工仍在进行开采,接到通知后,龙陵县水政监察大队立马赶赴现场,经现场核实,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当场对该非法采砂点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承诺按照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过后到现场督促整改结果,发现当事人整改未达到要求,在龙陵县水政监察监察大队、木城乡政府联合执法下,要求当事人即时拆除违法拦砂坝,并撤出砂场内的一切机械设备,责令恢复中涨河违法采砂点河道流向,恢复砂厂绿化。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非法采砂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告知河砂属于国家资源,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执法,进一步提高周围人民群众合法采砂意识。在下一步工作中龙陵县水政监察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全县内砂石资源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对非法采砂问题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严肃查处、彻底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好龙陵县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