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全县在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管,近日,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入各施工项目点开展现场督查、抽查,严把关工程质量关,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将“质量强县”的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在对龙江乡邦明村国开扶贫资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明显不合格,路基调形不平整、密实度不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足。根据现场督查情况,质监站就邦明村坡头至杨梅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质量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下达了返工通知书。一是对该工程不合格路段返工100米处理;二是要求驻地监理加大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指令要求时限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质监站已检查直过民族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30个,窄路面加宽工程项目5个,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6个,象达镇、腊勐镇、勐糯镇、龙江乡、龙山镇、木城乡、平达乡浦发、国开扶贫资金项目等项目实施点25个;共发出整改意见书5份,停工通知书3份。

针对施工项目检查督查情况,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加强监督,确保在建农村公路质量过硬。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必须迅速到县交通质监站补办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工程开工令的,迅速完善开工申请资料,人员、设备必须迅速到位,并取得工程开工令。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工程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队伍加强自检、监理单位驻场监督、县交通质监站抽检,存在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坚决返工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有专班、专人,有工程实施方案,人员分工明确,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四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制。监理要加强现场监督和巡监力度,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抽检,存在质量问题的,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直至返工整改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五是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经监理或质监人员口头和书面要求整改而没有督促整改到位的,或强行施工的,一律不通过工程验收,其损失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负。(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