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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作
龙陵对两个涉外渡口进行延期封渡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11:1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9月30日,木城乡邀请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国庆期间渡口安全联合检查,对得不到通航安全保障的等养、老厂两个渡口进行延期封渡。

每年汛期,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局汛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都要对怒江流域5个渡口进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不具备通航条件的船舶进行封渡停航。9月30日,三个月的封渡期已满,要进行启封渡运。

根据木城乡船舶管理员上报情况,结合地方海事处两次实地安全抽查,由于今年降雨量较大,雨季较长,目前水位仍然保持汛期封渡红线,通航安全得不到保障。木城乡政府和各相关县级部门通过实地踏看,召开渡口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决定对等养、老厂两个涉外渡口进行延期封渡1个月,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由龙陵县地方海事处和木城乡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停航通知书,至10月31日符合启封条件实行签证发航。二是要求等养、老厂两个渡口船主作出停航期间安全承诺。三是各部门各司其职,木城乡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停航措施,在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7日)实行安全日报制,10月8日-10月31日实行安全周报制,上报至龙陵县地方海事处;县地方海事处、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管局在停航期间到等养、老厂渡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2次;木城边防派出所配合木城乡抓好落实。

据了解,龙陵县国境线长19.71公里,该段河道有涉外渡口两个,分别为木城乡等养渡口和老厂渡口,两个渡口都是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便民通道。(交通局 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