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陵县全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追根溯源,查处一起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案,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织密燃气安全网。
6月27日,县住建局、龙江乡政府深入勐柳街开展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到一户,执法人员仔细检查燃气使用环境、报警器的安装使用、钢瓶是否合格、减压阀是否完好,询问燃气的来源,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黄某某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业务。当天,县住建局按程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盯紧燃气销售环节,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查清黄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行为。7月10日,县住建局根据相关法规,给予黄某某罚款壹仟伍佰元的处罚。
今后,县住建局将继续压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进行处罚,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众志成城,共同维护好城镇燃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