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控餐饮业使用燃气安全隐患,7月5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对县城14家餐饮业使用燃气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供气安全、用气场所安全、安全用气制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填写检查记录14份,发现隐患28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请餐饮业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过联合检查,有效推动了餐饮业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一步明确了餐饮经营单位和供气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了餐饮业安全隐患,切实增强了餐饮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