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筑处置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现将全县违法建筑处置举报与咨询电话公告如下:
县住建局:0875-6129859
龙山镇:0875-6121848
镇安镇:0875-6881003
龙新乡:0875-6800003
龙江乡:0875-6830016
腊勐镇:0875-6880303
碧寨乡:0875-6828002
象达镇:0875-6850002
平达乡:0875-6860002
勐糯镇:0875-6820008
木城乡:0875-681000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