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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工作
县住建局党员同志“三带头”丨工地管理上门服务 源头管控污染现象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08:2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给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助力“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在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中共龙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党员“做表率、当先锋”,“三带头”开展工地管理上门服务工作,多措并举管控路面污染及扬尘污染。

一是带头源头控管,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秋冬两季是建筑工地施工的最佳时期,然而渣土车污染路面及扬尘污染也极为严重,建筑工地一直以来也是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整治的管理重点。综合执法局党支部坚持工地管理上门服务工作,宣传《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强化了对每个建筑工地的管理,与工地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他们按照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治措施“六个100%”施工,让每一个工地负责人都不能产生松懈的想法,共同履行城市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党员同志带头从源头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降低城市污染源,有效减少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

二是带头动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除了在建筑工地的宣传管理之外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党员同志带头开展动态监管,不仅在上班时间内进行监管,还在中午和晚上进行监管,每天对每个建筑施工工地3-5次的巡查,结合每个工地的实际,指定建筑垃圾运输线路、处置消纳场所,严禁进出建筑工地运输渣土、沙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不密封、不覆盖、沿途泼洒、泄漏、散落、飞扬等污染路面行为,发现污染现象及时要求工地负责人处理。

三是带头监督实时保洁,加强污染道路清洗力度。在工地管理上门服务工作中,要求各在建建筑工地要时刻保持途径路面干净整洁,坚持实时保洁,谁污染谁清洗。党员同志带头实时监督在建建筑工地保洁情况,在发现路面污染时,要求及时清理保洁,如果污染严重,要求用水对路面进行清洗,减少车辆污染道路的现象。在保洁清洗路面时,党员同志实时监督并到现场指导,甚至亲临亲为参与保洁清洗,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城市道路污染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需要每一个在建建筑工地的配合,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监督。中共龙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继续打造服务型党支部,坚持工地管理上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以党建促城市管理,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干净、宜居美丽的生活环境而努力,助力龙陵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