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县人社局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在清明节期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线。通过干部职工会、警示短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要常思廉洁规定,筑牢拒腐防线。同时重申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行为;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迷信活动,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确保“清明”过节。
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摒弃旧俗陋习,带头文明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以清明节为契机,提升群众文明祭祀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祭祀环境,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新风。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遵规守纪,发挥好“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保证清明节期间的纪律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