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律意识,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龙陵县认真组织开展了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工作人员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出10个县直单位涉及违规长期借调工作人员29人,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清退。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县纪委、组织、编办、人社等4部门,于5月8日将省、市文件转发到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二是做好清理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自检自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对违规借调和不经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借调的工作人员,即时进行清退,并如实填报《龙陵县集中清理借调人员名册》,签订《龙陵县集中清理借调人员工作责任承诺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检、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或随机抽查,明确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清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