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委、县政府将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民生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截至10月底,龙陵县共认证被征地农民4938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先缴后补”的规定,在被征地农民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后,共进行政府补助7299.8万元。其中:16—59周岁2792人补助3759.03万元,征地时年满60周岁1086人补助2034.45万元,征地后年满60周岁394人补助706.94万元,征地时16周岁以下666人补助799.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