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作
龙陵县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补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6日 11:03 浏览:[] 作者:龙陵县人社局 来源: 龙陵县人社局 打印

近日,龙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补偿纠纷,伤者范某领到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出院后生活补助费等工伤补偿2.4万元。

2017年8月26日,范某在当地某个体饭店操作液化气时被烧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范某未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双方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出院后生活补助费等补偿费用金额的争议较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于是到龙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求助。了解清楚情况后,工作人员根据工伤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经过调解,最终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切实维护了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