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圆满完成5253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兑付工作。
此次待遇调的范围为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方式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58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664人。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2452.50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47.5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6005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72元。从9月起,全县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逐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