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保治市办〔2022〕3号),龙陵县在保山市五县(市、区)中考核成绩排名第一,获得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优秀等次。龙陵县自2019年以来,已连续三年获得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优秀等次。
下步工作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重要部署和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不断提高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