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勐镇松山村民委员会向司法所反映“松山村永兴组59户群众与镇安镇邦别村蚂蝗箐组5户群众在位于勐梅河河沙坝处存在界线纠纷,请求帮助调解处理。”
腊勐司法所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双方在勐梅河沙坝共同耕种土地,耕地位于河岸两边,由于河水在雨季泛滥导致两个村民小组经常因界线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小组于2016年7月27日协商达成一个耕种协议,整个河床双方各占一半,以输油气管道线长度198米为参照点,双方约定蚂蝗箐组群众可以在河床上耕种到2020年12月30日。现在期限已到,双方因界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腊勐司法所主动与镇安司法所、派出所对接,通过交换意见认为此纠纷还是有调解成功的条件,约定双方于2021年6月3日现场调解。
两个乡镇的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自然资源管理所、两个村的村组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共20人参与调解现场。双方小组代表都根据事实理由发表意见,邦别村蚂蝗箐组长认为他们种植农作物多年,已经投资投劳很多,现在双方界线不清楚,松山村永兴组的群众说收回去没有道理。松山村永兴组长认为当时签协议只是定三年,由于协议上截止时间的疏忽实际已经让对方种植四年,现在不给你们耕种也是理所当然。双方僵持不下,摆出各自耕种管理理由。此时,两个乡镇的工作人员分别做一方思想工作,结合以前调解案例和原双方签订协议,在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双方达成管理界线认定方法,以河两边河床沿线丈量四道取中点为界限。好事多磨,既然打开了调解的口子,双方又在管理期限通过合理协商,永兴组同意蚂蝗箐组群众将今年已种植的稻谷收割后归还,至此双方签订协议,矛盾调解成功。
集体所有的滩涂资源应由集体管理使用,双方管理界线清楚,管理过程中可以协商共同发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双方共赢局面是腊勐镇“矛盾纠纷三级三次调处机制”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