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月25日,象达司法所利用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之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刘宽局原文领学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以及龙陵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重点讲解了各级政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的概念和特征,并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事件;二是不准参与“黄、赌、毒”及酒后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按时报告思想动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外出离开龙陵县域。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及涉黑涉恶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为象达镇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