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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
龙陵县司法局全面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9日 08: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安排,由局党组3名班子成员带队,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县10个司法所,2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从督导情况看,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保障的职能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宣传舆论氛围不浓、线索摸排不够深入、信息报送不及时、痕迹台账资料收集不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督导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动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和使命,加大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战。二是要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学习,严防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出现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各种新媒体构建宣传网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法律常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工作实效。四是要进一步做好线索排查和报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所的作用,加大对“两类”人员、服务对象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要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衔接、保密等制度。五是要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强化政治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六是要进一步对照检查,补短板、强弱项,细化任务清单,规范完善各种工作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