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司法工作
省市县司法行政领导莅临象达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4日 16: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近日,省社区矫正工作队警官付丽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副支队长濮永清、县司法局局长陈孝昌一行莅临象达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看资料、听汇报、提问题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象达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就当前基层司法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现场参加象达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省社区矫正工作队付丽苹警官现场对象达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验。

陈孝昌局长对象达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不迟到、坐姿端庄的行为表示充分肯定,对象达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遵守纪律,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珍惜矫正机会,认真进行社区矫正,力争按期解除矫正,如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二是要明确身份意识。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意识,思想上要有敏锐性,严格要求自己,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要懂得感恩。要懂得感谢国家,感谢中国共产党,珍惜党的领导,珍惜国家政策,认真做事,搞好本户生产生活。四是要杜绝参与涉黑涉恶事件。若有发现案件线索,要立即上报司法所,但不能把一般性的纠纷归结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五是要清楚“12340”不是诈骗电话,是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电话。若接到“12340”电话,要耐心细致的接听,认真回答问题。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副支队长濮永清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正视自己的身份,遵守纪律,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不准参与涉黑涉恶事件,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到龙陵县外。

培训会结束后,检查组领导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

象达司法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补齐短板,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