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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四项举措”抓实信访维稳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14:52 浏览:[] 作者:孙家贵 来源: 打印

为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四项举措”抓实信访案件处置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降低信访案件发生率,有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重视初访息访,避免再访重访。群众信访事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树牢“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推行“耐心、细心、热心、贴心、诚心”服务,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认真详细记录,耐心细致解答,真正做到热情接访、文明接访、依法接访,使许多信访问题在第一环节即得到妥善处置,有效避免当事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抓实隐患排查,强化源头防范。认真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排查,逐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时掌握重点信访隐患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引导,消除其嫉恨仇视心理,化解历史积怨和对立情绪,从源头防范矛盾激化升级。

强化服务意识,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把工作重心下移、服务窗口前移,不拖不等,及时介入,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作出评估,能调处的进行及时有效的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注意讲究调解方式方法,注重走访、接待礼仪,做到讲法、讲理、讲情,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纾解民困、排解民忧、化解民怨,提高调处成功率,降低上访率。通过优质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缠访、闹访、聚众上访等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信访事件。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测绘法宣传日等契机开展“赶法制大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普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针对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宅基地审批、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历史积怨,创建和谐社会,为平安龙陵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