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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
关于尹国兴户房产证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2017-002号
兹有龙陵县龙山镇白塔社区马路边组居民尹国兴户,坐落于龙陵县龙山镇马路边社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作废房产证号为龙陵县房权证龙山镇字第000145号的房产证。本公告期限为15天,自2017年8月04日至2017年8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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