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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7年7月29日,以大硝河流域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龙新乡人民政府、龙陵县国土局、龙陵县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对河道源头矿山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对矿山业主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撤出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机械和人员,并安排专人对矿区进行巡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二是在矿区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牌。此次检查共下达《矿山地质灾害人员机械撤离通知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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