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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现场答复群众信访事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4日 15:4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2020年8月7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不动产信访件答复会,现场对两件不动产登记信访件进行了一一答复,同时为信访人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近年来,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深入,各地由于过去分散登记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逐步显现,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尤其是房屋不动产登记的信访也明显增多,给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提质增效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不动产登记信访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较长、成因复杂,很多时候即便调查结果已向信访人反馈,但多数群众由于对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政策理解不透,还是持将信将疑的态度,一旦再听到其他议论便会引发新的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重复访、越级访,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会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稳定。如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成为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办证,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及流程全面公开,为其提供专业知识引导,并耐心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明白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支持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加大对群众信访问题的调处力度,认真听取其对办证的合理诉求,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及时化解群众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三是以公开答复会的形式,主动联系信访群众,对调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面对面予以澄清。

本次信访答复会的召开,及时回应了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疑难问题关切,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有效降低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老大难”问题,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了社会和谐。(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