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首要目标,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结合全县政府采购实际工作,多项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公正监管有的放矢。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建设,及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检查,推动形成政府采购领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良好氛围,营造“廉洁采购”、“绿色采购”;推进有效监管,真正做到“政简易从”,用公正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二是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推进“向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最高上限10%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三是采购流程提速增效。进一步压减合同签订、采购验收、资金支付时间,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2021年全县政府采购共完成货物、服务类各类交易306批次,实际采购资金14863.52万元,节约资金420.61万元,合同支付履约率68.8%;积极引导采购人、供应商依托政采云电子平台,依法合规开展便捷交易,减少办事环节,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四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采购专员制度,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采购权利,全县共有144名采购专员;多渠道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共组织各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10余次;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从采购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方面提高执行能力;规范采购行为,全过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完善内控机制,有效制约采购活动内部权力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