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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五严格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6日 10:0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一是严格易地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原居住地的土地复垦及整理、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搬迁补偿、临时过渡费用等,确保群众“搬得出、住得稳”。

二是严格易地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所有易地扶贫项目一经审批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资金和内容,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

三是严格落实易地扶贫资金报账制。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各乡镇必须建立专账核算项目资金。县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开设的专户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专账核算。各乡镇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账套,使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专项资金账户进行分账核算。

四是严格易地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项目资金拨付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的相关内容。

五是严格易地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及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