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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勐糯镇“四措施”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 08:00 浏览:[] 作者:周朝元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会计业务处理及时,会计工作程序规范。根据市、县财政局针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镇不断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将原由财政所承担的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移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承担,管理村级财务具体收支业务。

二是设置机构。按照镇党委政府领导的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已从财政所分离出来,设置会计、出纳各一人,会计手续交接完成。

三是明确职责。明确了会计工作职责和出纳工作职责,做到严格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在阳光下操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是严格要求。定于每月20日—25日(扣除周末),开办相关业务,切实规范其财务收支票据,坚持做到白条不入账和不合规不合法票据不入账。严格支出原始票据审核,做到支出原始票据有经办人签字,有审核人员确认,有领导签字核销。

目前,服务站财务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