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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多措并举抓牢抓实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7日 14:21 浏览:[] 作者:岳双荣 罗婧 来源: 打印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保政办电[2017]27号)和近期省市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重点工作部署,龙陵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切实加强2017年一事一议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龙陵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全生产及近期相关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涉及项目建设的村委会(社区),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总体综合考核目标,并与其他安全生产和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力求年度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二、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为使安全生产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乡村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及项目办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要求每个建设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不低于2次。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利用正反两面教材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千方百计提高项目建设中相关各方对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要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加快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对每个年度项目建设点要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监督  

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年度项目建设始终,特别要注重事前、事中、事后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有备无患,对不重视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处理,特别是不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施工企业,要实行“黑名单”制,除取消施工资格外,今后不得再参与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