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市“放管服”要求,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督。对政府采购政策从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和采购限额等方面进行优化,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工作环境。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办理流程。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采取精简材料,提供模板等措施,让采购人从多跑腿到少跑腿,从少跑腿到不跑腿,及时办结,提升服务效率。
二是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且严格按照目录操作,目录外30万元以下的属于单位内控制度,还权于采购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针对部分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的定义、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备案审批表的填写、备案审批流程,项目验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促进和提高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