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高龄津贴自然增长机制。自2007年7月实施高龄津贴制度以来,我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一直稳步推进。近年以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高龄津贴自然增长,逐年有所提高。据了解,高龄津贴由起初的三个年龄段发放标准(80-90周岁5元每月、90-99周岁20元每月、百岁以上50元每月)提高到现在8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助350元。2018年度,已为6428名老人发放了高龄津贴,发放金额为399.86万元。
二是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2011年7月,我县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领取养老金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8年,我县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由当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103元,领取金额有了大幅度提升。2018年度我县共发放养老金5939.6万元,惠及全县43633人。
三是保障残疾老年人的“两项补贴”实施到位。为进一步保障困难残疾老年人的福利,把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两项补贴”)发放到位,龙陵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等部门加紧实施“两项补贴”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我县残疾老年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为每月每人50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月每人70元;二级护理补贴每月每人40元。据统计,2018年度,龙陵县财政局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6万元,惠及全县3725名残疾人。
四是保障老年人100%参保。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2018年,我县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率为100%。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城乡低保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每人可以享受政府70元补助;特困供养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