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龙陵县财政局“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做好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自2017年至2019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0726万元,有力的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搭建制度框架。根据上级安排及时推动全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转发及制定《2016年保山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龙陵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搭建制度框架。
二是公开择优,实现全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三是统筹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经费统筹安排,年初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预算。同时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购买主体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是注重考核,加强绩效管理。注重项目绩效管理,制定了《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项目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是强化宣传,公开接受监督。通过知识竞赛、信息公开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不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