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财政票据核销力度,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消除单位财务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龙陵县财政局四举措扎实做好符合销毁条件的财政票据的前期整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充实人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票据销毁工作的通知》,龙陵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针对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特点,召开了专题会议,指定分管领导,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充实财政票据整理队伍。
二是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此次销毁的财政票据时间跨度大,清理种类多、范围广,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销毁财政票据整理和申报工作,龙陵县财政局明确了票据销毁工作的牵头股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
三是明确范围、认真清理。销毁的票据范围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且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因收费政策和财政票据管理政策调整停止使用的财政票据;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撤销、合并和职能调整,原单位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尚未启用的财政票据。
四是仔细核对、按序成册。根据符合销毁条件认真清查盘存需销毁票据,从财政票据分类、财政票据号段整理、填制财政票据销毁登记表,造册登记汇总,共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非税收入类票据48种,手工票存根71187.5本、机开票110.8556万份的财政票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