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民政局在开展“转作风、提素质、促发展”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五项措施三项保障”建设“三有三敢三争”干部队伍。

五项措施:一是抓教育,从思想上认清开展作风整治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学习省市县“两会”及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够、艰苦奋斗精神不足、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目前,民政局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集中交流研讨学习1次,班子专题会议4次。二是抓服务,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以开展作风整治为基准点、以提升能力为着力点、以推动发展为落脚点,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做到干部职工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不断提高干部把握新情况、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是抓效率,严肃办理时限要求。严格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的工作安排,提高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批办性、指导性批示件办理效率,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反馈;没有时限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反馈;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四是抓清单,明确岗位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列出“权力清单”,明确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该如何服务、怎样管理,种好“责任田”,当好“勤务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列出“负面清单”,明确不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促使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正确履职尽责,不推诿、不扯皮,不越界、不违规。五是抓监督,开展“四晒”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季初晒问题清单、晒工作计划,季末晒问题整改成效、晒工作成效,通过政务公示栏对干部职工问题清单、工作计划、工作成效、问题整改成效进行公开晾晒,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每季度中旬,班子会议听取班子成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三法”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三项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牵头领导、具体业务人员。二是领导带头,从严整治。坚持乡科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作风整治负领导责任,按照干管权限对作风整治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纳入考评,注重日常。坚持激励与鞭策相统一、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作风整治情况纳入公务员季度考核和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内容,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总体评价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县民政局通过“五项措施三项保障”,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作表率、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在勤政为民上作表率、在团结协作上作表率、在清正廉洁上作表率。让“有干劲、有拼劲、有闯劲”“敢担当、敢创新、敢突破”“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三有三敢三争”实干作风成为龙陵民政干部最鲜明的特质,推进龙陵民政事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